全国政协委员曹晖:消除网络负面影响 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编辑:admin 日期:2022-03-10 12:59:24 / 人气:

“由于年龄、阅历、心智成长等因素,青少年对不良、不健康的网络信息缺乏缺乏足够判断能力,网络游戏、低俗小说、娱乐直播等不健康内容仍在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在今年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福耀玻璃集团副董事长曹晖建议消除网络负面影响,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根据2021年7月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2020年我国未成年(6岁到18岁的在校学生)网民规模达到1.83亿人,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4.9%,未成年人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2.2%。
曹晖指出,数据显示,34.5%的未成年人在上网中遭遇不良信息,其中,血腥、暴力或教唆犯罪的内容达10.4%,淫秽色情内容达14%,自杀自残等消息思想的内容达12.1%等等。此外,27.2%的未成年人表示曾遭遇网络安全事件,19.5%的未成年人表示遭遇过网络暴力。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网络环境,已经成为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结合我国情况,他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完善制度建设
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网络运用的法律法规,并确保相关制度落到实处,净化网络空间。可以学习借鉴西方国家以立法为先导,对限制或禁止未成年人浏览的有害信息、不良信息等,做出明确的法律界定,确保“规矩既定,方圆天成”。如日本通过制定《青少年网络规范法》明确将“诱使犯罪或自杀的信息”“显著刺激性欲的信息”“显著包含残忍内容的信息”等3种信息划为“有害信息”,要求运营商和服务商限制未成年人对这些信息的访问浏览。
强化网络监管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网络整治和规范力度,对容易导致沉迷的移动网络游戏更严格审查。宣传、网信、公安、移动通信等部门务必全面配合,清理网络上的低俗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严厉打击诱导未成年人自残自杀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信息和行为。鉴此,建议建设关于青少年运用互联网的指导、服务和监管体系,赋予有关主体和机构责任。如学习韩国建立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负责对互联网上的违法和有害信息进行鉴别与过滤,阻止青少年接触不良信息,限制色情或“令人反感”网站站点的接入,预防“网络性暴力”等。
加强校园教育引导
校园要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将网络教育列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帮助未成年学生培养正确规范的网络使用习惯并具备一定的信息甄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思。同时,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现实校园活动,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在现实交流里展现自我,实现价值。此外,在加强未成年学生手机管理方面,可学习法国明确规定,禁止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各种具有联网功能的通讯设备。
加强家庭疏导教育
家庭教育是基础工程,要发挥家长作用,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引导未成年子女树立健康正确的上网观念,并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推动学校和家庭形成合力,关心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加强情感交流,对未成年子女的上网情况进行约束和监控,共同制定孩子的上网计划、规定上网时间、限制上网内容,不断提高孩子的自制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同时,家长要明确做到“两个抵制”,即在不该上网时坚决抵制,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对网络暴力、色情、诱导消费等不良信息坚决抵制,发现苗头及时解决,防微杜渐。
强化行业规范自律
互联网企业要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规范网络发布内容,加强行为自律,自我规范,在源头上把好关,为网络空间特别是未成年人输送适合他们身心发展的网络信息和文化精品,做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兼顾,同时,互联网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有责任与义务主动加强信息审核处置,对于出现的不良信息,应当及时依法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防止信息蔓延、扩散,保证未成年人获取健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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